我该怎样维权
更新时间:2009-06-07 22:24:51
问题描述:
我与丈夫几年前结婚。因他是做生意的,我怕会有债务的问题所以从不参与其经营(因我和他都是再婚所以他从不交钱给我)。去年我听说他向我本单位的人借钱我听后很生气,当即与他争吵后协议离婚,离婚后房产归我。接下来的数月经常有人拿着他的欠条来找我要钱,有离婚前的,有离婚后的,还有银行的。其实他所借的钱很多都是向高利贷的人借的。我发现他的借条都是写用与店里经营(虽有门面却早已租给别人自已只有几节落满灰尘的货贺)。我看了很多资料发现我国的法律太保护债权人的权利,而忽略了配偶的权利。我该怎样举证来证明我与此事无关。为此我去了当地政府人大,法制办都没能给我很好的处理办法,很多高利贷也正是利用了法律的空白。恳请哪位律师能帮助我解决此问题。我的维权之路该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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