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离婚被告未到庭
更新时间:2009-06-05 17:19:43
问题描述:
可能前天说的不太详细,我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时,被告未到庭,法院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正常开庭。但开庭后是休庭,不知休庭是多长时间?因为被告在法院送达传票之前和之后时威胁过法官,所以这次开庭换了法官,而且开完庭那天我问了另一审判员,她说:“你要有充分的证据。如:分居书面证明和证人或有能够充分证明家庭暴力的证人。像他那种人我们敢判吗”,所以请问您我该怎么办?是不是如审判员所说的,法院以不敢判为由判不离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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