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阳台裂缝
更新时间:2009-06-06 10:33:54
问题描述:
我在园区购买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2009年5月31日前交房,在5月13日征得开发商同意我请了验房师验房,发现存在很多质量问题,最主要的是阳台有三处裂缝,并证明已形成贯穿,我拿到验房报告后立即交给了房产公司,并要求其开发公司拿出修复方案,并在修复施工时通知我,我要现场监督,结构对方拿出的方案(没有任何盖章,仅是文字叙述)经我咨询验房机构工程师说仅能解决暂时漏水问题不能达到修复裂缝的目的,我进而找开发商部门负责人解决问题,对方答应三天后提供设计院确认的方案(我要求:该方案至少包括,指明裂缝位置,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详细的施工方案),后多次催促都说没拿到呢!后来去房屋查看时在卧室另发现了三条裂缝,现在都已经过了交房时候了,开发公司也不提,我的贷款按揭贷款已经在计息还款了,很想得到律师的指导,请问:1、我是否有权要求开发公司提供签字盖章指明具体裂缝位置、产生原因及详细修复方案,是否有权在修复的时候到现场监督施工;2、如果对方迟迟没有修复,导致我不能拿到房子、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给与经济补偿,3、请教律师指导目前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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