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这个处境能申请法律保护或者申请精神赔偿吗?
更新时间:2009-06-05 17:09:18
问题描述:
我和一个朋友约好打牌。因为是星期六所以打了通宵,到早上6点,别人都走了,就我和这个朋友还有朋友她婆婆,我两就睡觉了,她妈收拾房间。到8点左右她们出去了。我继续睡觉着,直到她们回来我起来和她们一起下了楼。我回到家里大约到13点左右,这个朋友打电话找我让我去她的牌场。到了那里时晚上打过牌的那三个人都在。她们问我了:“你见到我的钱了没?在床上,地下或者沙发上”?我说没有。她就说:我早上出去时把钱放到柜子里,回来时又拿出来放到背包里,刚刚发现少了2000块。他们一至认为钱是我拿走的,于是说要叫一个公安局的朋友来做一个手纹鉴定。我同意了。他们把那个人叫来了,在柜子上还有柜子里的一个她说放过钱的盒子里都做的检查,把我两只手都取了手纹,还做了姓名身份证号码的记录,走了。我们一起的一共有7个人。公安局的这个人就只做了我的手纹鉴定,别的都没做。我朋友到很相信不是我,可事情过去两个星期了,我问我朋友结果时,她说:“你就不用问,我相信你,做了鉴定也是白做,肯定没你的事。”可我的心里好不是滋味。精神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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