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某盗用我们乡里大部分人的姓名及他个人的控告书、签名信是他的报道后的材料为由驳回了我们的诉讼请求。法院这样的理由充分吗?
更新时间:2009-06-05 09:59:57
问题描述:
管某盗用我们乡里大部分人的姓名及他个人的控告书、上访材料、两份便函和报道他个人的一篇文章进行上访,产生了很坏的影响,我们发现后以盗用姓名权上诉,但法院以我们的名誉未被损害,签名信是他的报道后的材料为由驳回了我们的诉讼请求。法院这样的理由充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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