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调解要求我大伯的儿子赔钱但他没赔,我能被确定为传唤对象么?是不是一起刑事案件?
更新时间:2009-06-05 09:38:13
问题描述:
一天我和父母还有弟弟外出回家,经过大伯家门口时被我大伯的儿子拦住并威胁(之前他有打过我的父亲而且我们报警和拍了片,派出所调解要求我大伯的儿子赔钱但他没赔,事情也就不了了之)接着就吵了起来,由于大声把大伯引了出来而且他还拿着大铁棍要来打我,我还没反应过来,小弟已经大声叫我爸去强铁棍,所以两人打了起来。之后大伯报了警说是我打了他,第一次双方去了派出所(铁棍被没收后又被还回我大伯)(我没去)做笔录时先是说我踢了他(听我父母说),而为我的父母做笔录时,那里的干警却把我父母所说的事不予记录说越记越麻烦,因此我父母拒绝签字。事情也就停了一段时间,后来可能是我大伯去派出所闹,说是我打了他,天地良心,我都没打过他。因此派出所多次打电话到我的工作单位叫我去派出所,而我觉得我没打人,为什么要去派出所,所以没去,到今天他打电话到我单位说要拘留我,我去后又说是传唤我,请问这种(多次打电话到我单位)做法是否正确?我能被确定为传唤对象么?这是不是一起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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