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的法律期限是多少?我手里只有借条,能否作为证据?
更新时间:2009-06-30 19:57:46
问题描述:
你好:
2004年中期我的人民币45万元整交给一个人进行股票,期货投资。2007年元旦我向她要回我的投资和收益,当时她说投资加收益有60多万,并将在春节后一次性付给我。但一直到07年六月底也没给我,多次找她后给我写了份说明,其中提到如果到八月底还不能将钱给我,她愿意把投资款和收益变成她向我个人的借款。后来在2007年9月份她还是没有将钱付给我,但给我写了份借条明确了她借了我64万元人民币,并在10月份还我。但直到今天也没有还我一分钱。
现在我想问1:借条的法律期限是多少?2:由于她打了借条,就把之前写的其他的文字性的东西全部收回了,我手里只有借条,如起诉法院是否支持?3:起诉时,我只有一张借条和她以前发给我的短信息,能否作为证据?4:我应主张她还我45万还是64万,那种更能胜诉?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