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起诉他,要求法院为我进行财产保全吗?
更新时间:2009-06-06 15:20:14
问题描述:
我去年买了一辆海马海福星轿车,挂靠在汽车租赁公司出租,合同约定租赁期为一年(2008年4月28日至2009年4元8日)每月租金2000月,到今年5月1日租赁公司没有按时把车还给我,还欠我15000元的租金。因为租赁公司的负责人和我是朋友,我和他就不能按时还车一事做了交涉,他说车被他抵押给了别人,叫我把车卖给他,连欠我的租金一共72000元,分两次付给我,5月31日前付30000元,7月31日前付42000元,可是他又不和我办理汽车过户手续,车保险也没买,现在已经过了付第一批款的时间,他一分钱也没付给我,我可以起诉他,要求法院为我进行财产保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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