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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9-06-04 11:53:30
问题描述:
我去车管所办事,与其工作人员赵某发生口角!几天后在车管所碰到赵某,因一时情绪激动用肘部拐了他两下,并未造成身体伤害!后赵某通过私人关系让洛河刑警队多次出面要求我去自首,要刑事拘留!后又通过洛河刑警队上门要求我去给赵某赔理道歉,承担医药费医院(刑警队说其在医院验伤了)!
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刑警队处理是否得当?是否够得上刑事拘留?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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