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来看一下我大意犯的错误,并给以指点,谢谢!
更新时间:2004-11-05 01:42:01
问题描述:
我于02年毕业,创办了一家网络公司,从事软件代理,网站开发等业务,后因资金问题不得不转让于李某,转让价格10万元。后来李某分几次支付了8万元,因为之前我个人还欠他1万元,就从转让款中抵消了,可是这张一万元的借条他以借条丢失为名一直没把欠条给我,当时我们关系比较好,我就没有在意,因为没有现金交易,也没有让他打收条。9.1日我们最后结算,我打给他10万元收条,以示公司正式转让结束。他打给我1万元的欠条,可这最后一万元迟迟不给支付。理由是我没有把公司的三个域名过户到他名下。可是域名过户需双方提供相应资料,李某一直不配合,李某与我已交恶,至今单是域名的问题,就已经拖延两月有余,而我又急于离开这个城市,我感觉李某对这一万元没有支付的诚意。我多次与他协商,不是避而不见,就是无理推拖,两月以来,我发现此人并不足为信,这个时候我有权力把公司域名的使用权给停止了吗?
于今日我停止了公司域名的使用权,并在网站上作了如下声明:
声 明
现****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原公司法人代表张*公司转让款项,且还款态度消及,给本人生活造成极大影响,暂停该域名使用权。
望现任*****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或有关责任人,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采取积极态度支付拖欠本人转让公司费用,提供相关资料,完成域名过户等手续!
如再次使用回避、不接电话、提无理要求、无限期推延等手段,本人将采用进一步措施,不排除以法律途径解决。
张
2004年11月2日----
晚上,他又打电话给我,说要拿着当初我写的10000元的欠条,要向我讨债,我想把他及公司告上法庭。
我想咨询一下,这时候我以什么名义起诉他比较合适?并希望大家给以指点,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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