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造事如何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09-06-03 15:49:08
问题描述:
2009年4月某日晚19点25分左右,受害人骑三轮车自西向东正常行驶,被同方向驶来的汽车从后面撞翻,车座子被撞出前方近20米远,后车轮被撞扁,受害人当时右小腿双骨骨折,造事人驾车逃逸,后经公安机关全力侦破,3天后将造事人抓获,并预付了受害人的治疗费用,经医院手术胫骨和腓骨各打一夹板,医生说需要半年后才能下地,但造事人要求受害人尽快和解,免得把钱都扔到医院,我想咨询受害人是否应该等到取出夹板后再和解比较合理?和解还应提出什么要求?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