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可否作为劳动仲裁证据
更新时间:2009-06-03 18:54:32
问题描述:
公司在4.17书面通知劳动关系解除,在4.28突然要我办理交接,然后让我后面直到5.16劳动解除日都不用上班了.我问他们要书面的东西,他们没出具任何书面材料,我只有他们让我不上班的录音,我还有份交接单上面有他们签收的我交了考勤卡的,这能证明我在4.28已经把考勤卡也交了.后来才知道这个事一定要书面的,否则说不清.但事已至此,怎么办.
我担心在仲裁时,单位出尔反尔,反说我不上班.以上这些能足够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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