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问题
更新时间:2009-06-05 09:45:29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和丈夫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我们是九八年结的婚,当时是父母包办,结婚后感情一直不好,现在他在外面又找了情人,我不想再迁就下去,决定和他离婚,我们2006年买了一套房子价值三十万,当时他父亲拿来二十万,只说不欠你们钱了,因为九九年的时候我们的婚礼钱和我娘家陪送的钱都给他拿去放高利贷了,九九年给他的时候是七万多,他说一分的利,要算利息的话,零六年给我们的时候也该有十万多了,我们买房的时候他拿来就跟我们说不欠我们钱了,其他的没说什么,而且现在我们的房子还没办房产证,购房合同书和发票上还是我丈夫的名字,我是想问,如果我们现在离婚要分这套房子的话我该不该分得一半,如果男方说没现钱要打借条我能不能让他以房子做抵押,我暂时不搬出那套房子,一年或两年之内还不清我钱的话就把房子卖掉,我不知道协议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我怎么才能在商定的时间内拿到钱,怕到时候他们耍赖,请您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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