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守自盗行为法律规定
更新时间:2009-06-03 10:44:30
问题描述:
请问律师我公司销售办公室助理节流公司销售信息让客户将款打到自己的账号共计5413元,以其自己的公司名义(法人是其丈夫,公司经营内容与我公司相同是在职期间成立,我公司与此员工有约定辞职1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职业,且是其在职期间发生的))发货,由于客户指定要我公司的产品拒收才被我公司发现。经查在之前还有2笔已其它公司反信息费的名义将款打到她的丈夫账号上(1125元,1064元)。请问律师我们公司这名员工的行为是否已属违法行为,我们怎样处理最恰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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