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拿回自己的产权?
更新时间:2009-06-03 10:25:22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农村人,原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出嫁后一直住在娘家,户口是迁出去的,因为女婿是外地人,不幸的是因为生小孩后的病而死,看着小孩可怜也不忍心,所以把小女儿也嫁与他,小女儿户口仁在我女方,女婿的户口一直没迁来,只是长住在我女方家,就像人们说的两头走走,在2002年的6月他们领取结婚证,没过一年房屋就拆迁了,当时能拿两套公房,所以就有两份拆迁协议,另外一份协议是女婿签的字,这本不是什么坏事,可在去年女婿提出要和我女儿离婚,我才到村委了解一些情况,村委的回答让我惊呆了,说拆迁时谁在拆迁协议上签字,以后房产证就是谁的名字,作为一名农村人根本就不知道两份协议的意义,拆迁协议上所签的字就会是以后房产的户主名字,但女婿的户口仁没迁来,房产证也还没有下来,像我这样的情况,我要怎样才能拿回原本属于我的产权呢?谢谢各位律师能给我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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