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拒赔不讲道理
更新时间:2011-11-29 15:30:43
问题描述:
我的儿子在郑州上大学,入校交三年学生平安保险,附加学生平安住院医疗保险,保险期间是2007-11-13至2010-11-12,保险责任是“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90日后(续保不在此限制)首次患病或首次出险症状体征”
被保险人在2008-12-05至2009-01-17因“左肾周复发性脓肿”在焦作**医院住院治疗。*却以被保险人2006-05-18至2006-06-03曾因“左肾脓肿”在修武县**医院住过院为由拒赔。
请问律师“合同生效90日后首次患病”是什么意思?我儿子的保险该不该理赔?如果不该理赔,保险条款就应该改为“出生之日起首次患病”你说对吗?
谢谢律师!
学生家长: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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