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每天都精神恍惚的一件挠头事!
更新时间:2009-06-01 05:19:32
问题描述:
王某她是给别人办当兵的。我给一朋友的两个弟弟办理参军入伍。共给她拿10万元.。经打听别人,说他是一个骗子,已经吃过两次官司了已经,于是我就从他要这笔钱。刘某是她丈夫,是后结合的,有固定工作。一直也参与到事情中,经过协商,约定4月30号给退还5万元,其余部分5月30号退还。并在4月24号她丈夫(王某自称出门办事)给我打了个10万6千元(同意给6000元赔偿金)的欠条。4月30号刘某给了我5万元.我给他打了个收条,收条的内容写明了还欠我5万6千元,于5月30号还清。那个10万6千元的欠条还在我这里。当天下午王某就给我打电话,说这6000元赔偿金的事她不知道,但到了5月30号刘某给我打电话说王某出差了,明显就是推脱我。不想还钱。我真的很气愤,想借助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如果通过法律唯一我担心的就是如果他说没有钱要是强制执行的话就有可能从他工资里扣,但我已经贷款把钱给当兵人了,他一个月工资也就2000元左右,可是我还得还利息啊。我想咨询您一下如果通过法律钱能否追到?6000元赔偿可不可以追到?可不可以提出额外的补偿损失?可不可以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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