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纠纷,关于违约的认定
更新时间:2008-11-11 23:31:50
问题描述:
去年9月份,乙方与我通过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到约定时间五天以后,乙方仍未履行合同,且反悔不买,要求返还定金。故我将房屋卖与他人。现乙方将我告上法院,一审以我未告知对方为由,判我违约,让我返回双倍定金。
我不理解的是,乙方合同期满仍未履约,为何法院反而判我卖房违约,且不追究乙方任何责任。当初中介公司是再三通知了对方的,并且在确认对方不买的情况下将我们抵押的房产证等有效证件退回。
我现在是否应该上诉?(中介已经倒闭)
如果是我的责任,我希望能知道我错在什么地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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