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刑事案件又被追究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05-29 22:25:14
问题描述:
我是荆州市人,我老公李某今年31岁。2000年周某在湖北枣阳赌博时与当地人起了纠纷,周某于是叫了高某等几个人,高某等又带了十来人(这其中有我老公)去枣阳打伤了对方致四个人轻伤。2000年当年我老公去投案自首,一个月后,老公家中交了五千元给刑警支队,人就放出来了。到2009年5月12日,我老公又被抓。原来还是为了这个案子,说是未结案要重新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后来我了解到主犯周某近年来犯的还有其它寻衅滋事聚众斗鸥等,被告人告到省厅告周某涉黑,周某是今年2月底被拘留。2000年我老公因这个事他父亲当天就气得脑溢血死亡了,后来我老公也未再与任何社会上不良人士有来往了。当年那起打架伤四人的事件时有十几个人,现在我们当地刑警大队仅抓获了主犯周某和我老公两人,周某现被关押外市。现在我老公被关在看守所已经十几天了。朱某的案子现在省厅在督办。但他们其余参加打架的人要是没被抓获,难道就一直这样不结案吗?我老公就要一直关在看守所吗?现在案子还在刑警大队,他身体情况不是很好。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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