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县部分代课教师,并享受正式在编教师的待遇,而且没有任何解释和补偿。
更新时间:2009-05-30 11:36:34
问题描述:
沧县部分代课教师,于1998~2000年度被沧州各县的职教中心录取,完成3年的幼教师范的学习任务,毕业后本应回原地区继续教育工作,并享受正式在编教师的待遇,但沧县有关部门却将这部分教师全部清退,而且没有任何解释和补偿。几年来,这部分教师一直要求有关部门帮助解决问题,但却得不到另人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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