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驳回起诉的裁定
更新时间:2008-11-12 19:13:16
问题描述:
2002年2月因朋友林先生(系金华*校毕业生)到**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工作,要本人为其进行担保,故签了“员工引荐担保书”。后来林先生与**公司产生了经济纠纷,**公司诉林**返还货款,由于找不到林**,婺城区法院缺席判决我负连带责任,总共执行款为105000元(包括返还公司货款、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等)。在2005年的时候案件就已经判决执行了。现在我看到有一样的案例法院是驳回起诉的裁定的。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才能驳回原先的裁定,把钱要回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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