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上受伤怎么索赔?
更新时间:2008-11-11 23:54:32
问题描述:
我朋友在东莞石鼓的高速路上被东莞公交大巴追尾。交警已判公交大巴负全责。在事故中,我朋友右脸上被撞伤,有一道3.5-4厘米左右的伤口。缝了针以后在东莞医院住院住了半个月,右膝盖有积液。责任方己付了住院费用。一个月后到医院复诊,医生说脸上的伤口良好,现是增生期先用着药先,再过三个月后再去复诊。膝盖的积液还没有吸收。现我想咨询一下。因我在网上看到人家说在脸上单条伤口长达5.5厘米属于重伤,可以索赔到15万的精神损失费。我朋友的状况算不算轻伤。要是索赔精神损失费能赔多少钱?还有就是除了赔偿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还有别的吗?营养费东莞是不是算30元/天的?这些东西我们都不懂。救助律师帮忙解答,不胜感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