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5月)
更新时间:2009-05-23 22:27:25
问题描述:
我们租的房子合同期已满,我们的合同时从2008年9月27号——2009年3月26号的。3月底我想退房,就跟房屋管理员说了一下,她就说要提前15天告诉她,没办法也就4月份继续住了。我以为我3月份底跟她说过了4月份就可以不用再说了(按情理上也是属于预约退房),于是我4月份说是要退房,她又说要提前15天登记才可以,于是我4月份又走不成了。之后的就是这个月,我比较忙忘了要提前15天登记,就18号(相当于提前了8天)下去登记了,可她就说要扣钱,说我没有按照规定。可是问题她是并没有说如果不是提前15天就要扣钱,合同上也没有说要扣钱。后来思索不值,就想下个月再搬了,她又说要再住3个月才给我搬,请问我可以怎么做?那个部门可以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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