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这种做法合法不?如果我们不签的话会不会有违约责任?如果签了的话对本人有什么不利的地方?
更新时间:2009-05-24 00:25:58
问题描述:
单位2008年年底给内部职工卖了一批房子,优惠幅度比较大,当初登记的时候听别人说,如果买的话得工作六年,但具体条款是怎样的谁也不清楚,也没有形成书面的东西也没有正式下文通知.现在售房合同也签了,和银行的贷款手续也全部办完,并且开始还贷已经五六个月了,房子也交工了并且开始装修了.前几天有一个买房的同事辞职了,单位想要约束她让她补差价,现在又让所有买房的人都签一个最近几天定出来的协议,协议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房屋差价是7万多元,工作满六年的再工作三年,工作不满六年的继续工作满六年,否则就把差价补齐.(并且有时间限制在几天内必须签这个协议,要不签的话就补差价,不补差价就往回收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