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职工能不能联名状告交通局要求解决职工欠款和安置工作?
更新时间:2009-05-23 17:11:48
问题描述:
我公司是交通局于98年由局系统各事业单位抽人成立的下属公司,02年所有抽调人员回到了原单位,剩余人员都是通过交通局党委并经县人劳局办手续进来的(公司没有人事权),编制在企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及监事会历来都是由局党委任命或委派(先下文任命再等额选举)。
这届董事长排挤走了局任命的总经理,随意更换了“不听话”的财务人员,局党委任命的董事会人员根本和公司没有利害关系(局机关副职领导),监事会也形同虚设,在毫无监督体制的情况下,董事长以个人意愿行事,随心所欲,听不进职工意见,致使公司严重亏损。现在公司处于瘫痪状态,职工从08年初放假,欠职工工资、借款(公司向职工借款)达200多万,并且两年没有给职工上交三金,职工根本见不到董事长,打电话询问回答的只是没钱、没钱……….,现在连电话也打不通了,找不到人,好像人间蒸发了。部分职工将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还款,董事长不出庭,即使官司打赢了又能怎么样,公司没钱,法院没法执行。公司职工找到交通局,新上任的局长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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