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公司,这样的依据可作为证据吗
更新时间:2009-05-26 09:51:54
问题描述:
08年12月,他又重打个私人欠条,将8.53万 改为8万。(原文)今欠到***人民币:捌万元(80000.00元)此款是原货款转给***的。本人在2009年5月至12月前分批付清给***。欠款人***(指纹) 2009-12-25.。我起诉他公司(我不知他还是不是哪公司的法人),前一月我在网上查他公司联系人换了,06年他告诉我说他公司被账号被查封了。我现在只有他传真的对账单,和他公司与我原公司没结清货款的承诺书。这能作为证据吗?充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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