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氏是否犯法?2.如何起诉和赔偿?3.如何督促警方加以重视?
更新时间:2009-05-22 17:57:0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麻烦您给我们一个处理建议。
我们有一间老式石库门的2楼前厢房,其一板之隔有一个后厢房。在自己的房间里放置了我夫人的闺房物品、纪念物和一套家具等。因婚后住在别的地方,已有2年不到没有去了。
09年5月21日的下午2点我夫人到了那里一看,房间已经被他人在外面加了一把锁,进不到自己房间里去。在询问了后厢房的人,他说这是他给加上的锁,并已在这个里面居住了一年了。我夫人要求他把房门打开,房间里面已经是面目全非,而且我们放置的物品已经不知去向(除家具)。当时我夫人就报了110,并同隔壁的当事人林氏一起到了就近的警署报案。在警署双方做了笔录(做笔录时我赶到了现场)。然后在我的要求下,警署派出2个警员和我们及林氏到了现场,拍下了房间的照片。警方没有给出任何说法就让我们回家了。我的感觉真是匪夷所思!内心很气愤!
回家后,我越想越有问题,在22点30分左右,我再次打通警署的电话询问有关事宜,接电话的警员还没有做任何的相关说明和安排。我看警署方面如此的不重视,我就在电话里明确告知接电话的警员说,我要求对此立案,你们不能把这个事情作为邻里纠纷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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