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您我应该怎样维护我自己的权利?能不能让院方给我赔偿?来确保一旦发生后遗症的治疗!
更新时间:2008-11-11 14:06:32
问题描述:
由街道办事处通知我家女儿(年龄14个月)到社区门诊打预防针,在给我女儿打预防针的时候,门诊大夫给我女儿用白破水稀释了流脑育苗为针剂给予注射,造成了医疗事故(我个人认为是医疗事故)。虽然目前没有什么异常情况发生,也曾经问过这方面的专家,都没有给予一个满意的答复,说是没有过这种案例,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后遗症!院方承认是他们的错误,想和我们几家打错针剂的家庭签订协议,内容:如果以后发现症状,我们先看病,如果证实是由于这次针剂打错造成的,他们负责报销!如果不是他们不管!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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