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资产是否合法?
更新时间:2009-05-24 17:33:01
问题描述:
1、原是本村村办企业向银行借贷款,后无能力偿还,(原有土地证未在银行、土管局已发证)、原工业用房、土地使用权30年(有产权交易所确认书红头文件)作价抵押给银行。
2、现已抵押给银行过去十年,土地使用权还有20年,所有房屋年久失修。
3、我与银行协议:按现状转让给我,并注土地使用权还有20年,附原村委会与银行产权交易确认书。
4、这样协议取得的资产是否合法?若本村本组的老百姓要求支付土地使用费、我已围的围墙(恢复原状)若老百姓来扰事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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