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看病想把使用权房子抵押,就不还贷款了。当时我是产权人,能上诉吗?房子还能拿回来吗?
更新时间:2009-05-22 10:31:59
问题描述:
05年,我(58岁)为了看病想把使用权房子抵押,中介说不能贷款,除非过户给别人贷给我。只要我提供材料,他们一手包办,为了拿到钱我同意了。先是买产权, 5个同住人的名字是中介授意我代签的,之后又让我签买卖合同(当时只知道签字)。后来才知道,房价42万,贷款19年24万,中间差额18万,也没拿到,产权就成别人的了。最后我也只拿了9万(扣掉买产权,房产买卖手续费,中介费,2年银行贷款)。贷款用完后,我每月就把钱交给中介,没拿到收据凭证。08/6,我收到法院传票,说产权人要求大家搬出(家里人都不知道),我没有上庭。当时想房子是别人的,就不还贷款了。09/4,法院来了判决书,要强迁,家里人才知道。法院的人说过了申诉期,要去中级法院上诉。我联系了律师,说文件都有我的签字,当时我是产权人,买卖是有效的,上诉没用。这时,中介打电话说再给他10万,房产重新过户到我名下,大家认为他想再一次进行欺骗。
我用9万卖了60万的房子,一家没房子住,房贷一直欠着。
到现在为止,都没见过买房人,和我联系的都是中介。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能上诉吗?房子还能拿回来吗?我们可以告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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