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奔,离婚,控告。!
更新时间:2009-05-22 10:17:39
问题描述:
妻子起诉离婚:
原由1;2004她以打工为由离家出走,同本镇一男邹某某非法同居,生下一女儿,现在私女儿逐渐长大,已有4岁左右,过错方起诉离婚,(据说是为女儿上户口以便上学读书,确有此事。)但是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有和好的可能,双方亲戚都有来往,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我方都有收集;现在我方成被告;控告我父打伤于她,而事实是她离家被追回后坚决还要走,在我方的拉扯下受伤于脚,在家修养几天后发现她以不见踪影,有人证明她以离开,还留下字据说外出打工,离家私奔事实成立。
我想反告她重婚,和儿子16-18岁的高中学习借款,生活费,学费,抚养费,老人的瞻仰费和安葬费,我精神损失费给以补偿,(现在我儿子20岁)。我所要费用是否合理,和漏缺。但是在2009年5月26日开庭离婚之前,我告她是否可以生效,望好心人给我指点迷津,不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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