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没有产权证,同时如果打官司法院会如何办理?如果他将产权证名字列为他自己的名字
更新时间:2009-05-20 23:41:34
问题描述:
我购置了一居民的还房(新房),时值没有产权证,但双方约定了在1年后办理,办理所有费用由卖房者承担。至今卖房子要求我交纳维修基金。我可以拒绝缴纳并按照滞后办理每天收纳40元/天的违约金吗?同时如果打官司法院会如何办理?如果他将产权证名字列为他自己的名字,我会受什么样的损失!恭请回答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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