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辞职,今年单位补发前年和去年的物价补
更新时间:2013-09-09 22:56:46
问题描述:
去年辞职,今年单位补发前年和去年的物价补贴,单位是基层事业单位,钱已经由划拨到单位,但单位说自己辞职的不给补贴,调动的可以。本来物价补贴就属于工资部分,是正常的劳动所得,现在不是同工同酬吗,既然调动的人员有,辞职的人员也应该有吧,不能因为在编制外就不给劳动所应得的呀,原单位的做法合理吗,是不是可以争取到这部分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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