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监外执行针对的是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但也不是说任何一个犯罪分子都可以监外执行的。那究竟哪些人可以监外执行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哪些人可以监外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监外执行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只要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条件,就可以申请暂于监外执行: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严重疾病不能是自残自伤的罪犯,而且如果保外就医时可能有社会危险性,则不得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此外,对于第一种情况,即罪犯犯有严重疾病的情况,需要由医院开具证明文件,此文件的开具单位必须是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通过对这些证明文件的审批通过,方可交予监外执行。当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还应当及时收监执行。二、监...
在当代这个社会,即使是犯罪行为也分为严重的犯罪行为以及较轻的犯罪行为。对于犯罪行为都应当打击,但是有的犯罪行为由于具有特殊性可以暂予监外执行,那么,根据我国的法律暂予监外执行起算时间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根据我国的法律暂予监外执行起算时间是什么?决定之日起生效,送达之日执行。被判处缓刑也属于受到刑事处罚。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因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人是不能当公务员的。如果已经当上公务员的因犯罪受到刑罚处罚,要开除公职。退休人员不存在开除问题,但要取消退休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年4月27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2007...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下关于这个问题的资料,如果你想知道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这个问题,请跟着小编一起往看吧,马上为你解答,跟上找法网小编的步伐一起往下看看吧。(一)暂予监外执行的概念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三)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情形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
罪犯在服刑期间要是身患重病,并且危及到了自己的生命,这样的情况下符合规定的条件,那也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到监狱之外的医疗机构救治的。需要注意我国对暂予监外执行疾病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下文中找法网小编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罪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属于适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一、严重传染病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4.其他传染病,如Ⅲ期梅毒并发主要脏器病变的,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新发传染病等监狱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二、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如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但有严重暴力行为或倾向,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除外。三、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1.心脏功能不全:...
2014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找法网小编在本文整理了《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全文内容,欢迎阅读了解。《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第三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第四条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生活、医疗和护理等费用自理。罪犯在监狱、...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投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司法局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什么情况下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有哪些规定?详情请看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暂予监外执行有两种,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另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适用对象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条件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