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的人仅仅是从法律上推定为死亡,并非真的正的死亡,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这与自然死亡或宣告失踪有所区别。那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有哪些呢?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宣告死亡呢?找法网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宣告死亡案件的成立,必须是失踪人生死不明的状态持续一定时间。因为宣告死亡,对于被宣告人的利益关系极大,必须慎重,虽生死不明,未经过法定期间不能轻率宣告死亡。必须在一定期间内等待失踪人的消息,保护其利益。因为一经宣告死亡,法律关系会发生重大变化,失踪人重新出现再恢复以前的法律关系就会相当困难,比如财产已被他人消费,配偶已与他人另行结婚等。但从另一方面讲,失踪人生死不明的状态也不能无限期地持续下去,这样会使法律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影响社会生活秩序的稳定,配偶需另行组成家庭,某些财物不能永远闲置起来无法发挥其经济效益。所以应当有一个法定的合理期间。民法总则规定,公民有下列...
我国的民法总则起到了民法典的作用,明确了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的权利义务。其中就包括婚姻关系消灭的内容。可是对于具体条款,很多人都模糊不清。那么,民法总则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的条文内容是什么?为此,找法网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民法总则宣告死亡婚姻关系的条文内容是什么?法律条文:《民法总则》第五十一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这一条与之前的《民法通则》相比,增加了一条但书“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解读:宣告死亡的效力与自然死亡效力一样,人亡——继承开始;家破——婚姻关系消灭。撤销死亡宣告的效力:婚姻关系因撤销的溯及效力而自行恢复,但其配偶再婚或向婚姻机关书面说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关于但书的规定适用起来比较...
如果有家人失踪很久并且一直没有找到的话,民法总则规定了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失踪人死亡,但是自然人失踪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时间才可以宣告死亡,宣告死亡可以解决失踪者在民事法律中的问题。如果利害关系人不愿申请宣告死亡,也可以宣告失踪。找法网小编在下文回答了民法总则宣告死亡这个问题。一、民法总则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11章、20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017年3月1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66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3月18日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二、宣告死亡的定义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是生理性死亡的,但是也会存在部分人非理性死亡,以及不能判断其是否已经死亡,在满足法律的规定之后,厉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法院宣告特定人死亡。宣告死亡的顺序是由民法总则所确定的,根据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民法总则宣告死亡顺序是如何规定的?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相关规定。一、民法总则宣告死亡顺序是如何规定的?第四十六条【宣告死亡的条件】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第四十七条【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适用顺序】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二、宣告死亡的效力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应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效力,即宣告死亡人丧失...
死亡分为理性死亡啊、非理性死亡、宣告死亡三类,对于非理性死亡的情形,公安机关需要介入调查,抓捕犯罪嫌疑人,对于宣告死亡的情形,必须是经相关当事人进行申请,然后人民法院审核,满足条件的,可以宣告死亡。具体来说,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日期的规定是怎样的?找法网小编为你进行整理解答。一、民法总则关于死亡日期的规定第四十八条【宣告死亡的死亡日期确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二、什么是宣告死亡?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与宣告失踪制度的设计目的相比,宣告死亡主要解决失踪人的整个民事法律关系的状态问题,而宣告失踪则主要解决失踪人的财产管理问题。故宣告死亡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宣告失踪则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三、人...
在法律上有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说法,很明显,这两者是不同的。失踪是找不到失踪者,而死亡却是该人已经没有生命活动了。除此之外两者还有其他区别。那么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区别是什么?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欢迎阅读。一、宣告失踪:(一)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二)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三)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四)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二、宣告死亡:(1)须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申请人包括:(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