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2013,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各分局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2013年8月15日之前全面完成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提出“大干五十天,全面完成任务”的口号,各县(市、区)农村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必须申请市级验收。
二是明确分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四邻签字盖章、调查结果公示、确权发证等工作,确保确权工作不出差错。
三是明确工作责任。市局每周进行工作督导,工作进度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将约谈主管局长;连续两周被约谈的单位,直接约谈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凡8月15日前完不成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市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强化工作机制。建立“一周一督导、一周一通报、一周一约谈”工作机制,同时还规定,为确保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时完成,建立技术协作单位黑名单制度,8月15日前不能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技术协作单位,不得进入焦作市测绘市场进行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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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