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是指对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以及所作的裁判是否正确所进行的法律监督。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对此作了规定。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进行刑事审判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1)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主要包括:①法庭的组成是否合法,是否有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情况存在;②审判案件是否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③是否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和参与人的合法权利;④审理中的决定是否正确合法;⑤有无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情况存在。
刑事案件中审判监督程序在刑事诉讼法领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牵涉到对已经生效的裁判进行纠正的重要问题,那么具体的刑事案件中审判监督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是找法网小编搜集的相关的资料,为您详细分析刑事案件中审判监督程序的问题,介绍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与特点,欢迎阅读!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予以提出并由人民法院对该案重新审判所应遵循的步骤和方式、方法。审判监督程序,是整个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并不是每个案件的必经程序,只有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而且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才能适用。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程序。
二、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1.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包括正在执行和已经执行完毕的判决和裁定。
2.审判监督程序是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决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而提起的。
3.审判监督程序必须经有权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才能提起。
4.最新司法解释对申诉的期限已有规定,据此,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不再是无期限限制的。请参见本章第2节有关申诉受理的内容。
5.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案件的法院,既可以是原审人民法院,也可以是提审的任何上级人民法院。
6.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案件将根据原来是第一审案件或第二审案件而分别依照第一审程序和第二审程序进行。
7.具有特定情形的,再审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刑罚。
对于法院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检察院有权提出纠正意见,对徇私舞弊、枉法裁判构成犯罪的,有权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对法院所作裁判进行的监督。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应按照上诉程序提起抗诉;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应按照上诉程序提起抗诉;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的刑事审判监督,从诉讼程序看,既包括对一审审判活动的监督,也包括对二审、再审审判活动以及死刑复核活动的监督;从案件的性质看,既包括对刑事公诉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也包括对刑事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审判活动的监督;从审判方式看,既包括对庭上审判活动的监督,也包括对庭下审判活动的监督;从审判内容看,既包括对人民法院审理活动的监督,也包括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