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辩护什么时候开始

更新时间:2013-07-16 11:27: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指定辩护什么时候开始,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是指定辩护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也即指定辩护的范围仅存在于案件的审判阶段。认为指定辩护的时间应前移到审查起诉阶段,理由如下:

  首先,委托辩护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依据《刑诉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诉案件自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相比之下,指定辩护的范围仅存在于案件的审判阶段,时间极为短促,最早也得在开庭前10日,刑事诉讼已进入后期。也就是说在刑事诉讼介入程序上,委托辩护在时间上早于指定辩护,两类辩护规定不平等,显失公平。

  其次,指定辩护适用情形有三种:一是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以及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二是被告人是盲、聋、哑或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三是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由此可见,设定指定辩护的目的是为那些弱势群体以及可能被处极刑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更好地保障他们的诉讼权利。但刑诉法将指定辩护局限在审判阶段,在至多10日的短短时间里,要求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在经济因素的制约下,去调查清楚那些相比之下案情复杂、取证困难的案件事实,这是不现实的。这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辩护律师只是走走过场,而使指定辩护流于形式,显然,不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是居中裁判,应不偏不倚,在案件审判前不应作出被告人可能判处死刑的判断,不然,会给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公诉人以及社会各界传递这样一个信息,法院未经审理之前便初步认定被告人死刑,致使人民法院有“先入为主”之嫌。这是违反未经人民法院审判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的。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刑事辩护

  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辩护基于法定的辩护权而产生,是针对控诉而提出并同控诉相对立的——种基本的诉讼职能。没有控诉就没有辩护,只有当被告人被控告之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才能进行辩护。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被告人从开始参加起,就有权提出有利于自己的材料和意见,反驳对他的控诉,为自己进行辩护‘被告人除了可以自行进行辩护外,还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为自己辩护。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案件中,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并应当认真听取和研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依法辩护时所提出的材料和意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指定辩护和法律援助辩护
指定辩护是指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是没有指定辩护的,指定辩护只存在于审判阶段。
什么时候可以请辩护律师
可以请律师辩护的时间: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自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请律师为自己辩护;被告人则可以在被检察机关立案起诉的任意时候请律师为自己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的规定
委托辩护与指定辩护的区别是:委托辩护是自己选择的,委托辩护是被安排的;委托辩护没有适用范围的限制,指定辩护有范围的限制;委托辩护可以在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开始,指定辩护需要在侦查以后;法定其他区别。
律师可以辩护吗
你好,律师可以依法进行刑事辩护
行贿罪辩护哪些方面,律师可从哪些方面组织辩护论点?
从辩护的角度分析,辩护思路的种类大体有两种:一是无罪辩护,二是罪轻辩护。从细化的角度,如果把罪轻辩护从量刑辩护中分离出来,可以分成五种辩护形态:(一)无罪辩护;(二)罪轻辩护;(三)量刑辩护;(四)程序辩护;(五)证据辩护
请问人防费从什么时候开始交
你好,请问你遇到什么具体事情,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建议及时说明详细情况。
刑事案件中检察院批捕后会见面么
1、由公安部门侦查。公安部门侦查结束后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检察院对案件的事实进行复核。公安部门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先将其羁押在看守所内,检察院择日向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提起公诉。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运输假币罪判刑标准细分?
运输假币罪判刑标准细分: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运输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新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是不是经常摸女生的背、头发,脸构成猥亵?
请问你伤情是被人打的吗?如果是对方涉嫌故意伤害
被偷盗价值600元的财物可以报警吗
当您发现财物被盗时,从法律角度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自力救济,如私下协商或寻找证据自行追索;二是公力救济,即报警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鉴于盗窃属于刑事犯罪,建议
你好,刑事罚金没有缴纳,会影响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吗
您好,您是哪方面的刑事罚金没有缴纳
接到了陌生人视频向我裸露下体
可以报警处理。安徽达宁律师事务
举报小厂里面使用童工需要一些什么证据
晚上好,那你可以进行举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