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3-06-13 16:45: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劳动诉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起诉要件及内容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原告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

  当事人必须依法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须提供的诉讼材料。

  (二)举证指南

  诉讼当事人应详细阅读法院送达的《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并按照其规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认为可以证明其主张或反驳对方的证据材料等证据。

  以下为您介绍几种劳动纠纷案件有关举证范围的指南,为您诉讼提供参考。

  1、一般举证范围

  (1)劳动的裁决书及送达日期;

  (2)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

  (3)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

  2、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

  (1)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

  (2)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

  (3)职工违章违法的有关证据材料等;

  (4)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等;

  (5)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3、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4、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国: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等;

  (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3)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等。

  (三)管辖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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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诉讼要准备哪些材料
劳动诉讼需要以下资料: 1、起诉人的身份材料,委托他人起诉的,需要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材料; 2、被告的具体信息; 3、起诉状以及与被告人数相符的副本; 4、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5、劳动仲裁裁决书或不予受理的裁决书。
劳动诉讼程序有哪些步骤
申请、受理、开庭、裁决
劳动诉讼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您好,需要提供证明劳动关系以及公司违法辞退的相关证据
申请劳动仲裁之后,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在申请仲裁的过程中,要准备一份证据材料清单,此清单作为证据来说非常重要,劳动者一定要认真准备。 1、书面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包括工资条、银行对帐单、工资领取签字表等) 3、社保缴费证明,《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4、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6、“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7、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8、考勤记录 9、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10、能够证明仲裁申请事项的其他证据材料 11、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也可作为证据提供。
劳动仲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强迫学生工加班是违法的吗?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合法吗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是否合法,需要看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请问一下,分公司可签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能与职工签劳动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属于分支机构,分公司经登记后,可以合法的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包括招用劳动者签订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是张家港人,与集团公司的张家港的一家公司签订了6次为期1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我可以主张多少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每满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的加付赔偿金。法律依
实习生被开除人走帐清吗
你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结算工资,一次性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