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 不想干了,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后,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因为离职过程中员工还是处于弱势地位,所以要明确离职手续的办理。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离职手续如何办理。
具体而言,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如下:
1、员工自提出离职申请之日起,至离职到期日,应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
2、离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门店应收回下发员工的工作工具、资料等,由店长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上签名确认,主管级以上人员离职,应在区域经理监督下办理交接;
b)员工持店长、区域经理签字生效后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于离职到期日之后,到公司财务部,请相关负责人对其借支状况进行审核,由经办人及财务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c)离职员工在人力资源部规定的办理离职日期(每周五,节假日停止办理),持相关人员签字生效后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原件以及当月《考勤表》、《加班申请表》(如有)、《门店休假申请表》(如有)复印件,到公司办理离职。人力资源部将根据上交表格,办理离职手续,计算员工考勤,填写《员工离职结算表》,由经办人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d)离职员工在《员工离职结算表》上,对离职结算内容签名确认;
e)如员工有需要,为其开具《离职证明》。
拿到《离职证明》后,按以下进行离职结算:
1、离职人员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
2、辞退和开除人员在办理离职后的最近一次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在薪资中扣除。由人力资源部填写《离职员工工资发放通知单》,报给财务部,由财务部统一造册发放。
以上就是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程序,不过实践中每个公司安排的流程不一致,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