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能单独签劳动合同吗

更新时间:2018-05-18 16:14: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的内容和正式的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有区别的,那么试用期能单独签劳动合同吗?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简单从法条上看,你签署这类试用期合同,本质就是劳动合同,其中约定的试用期不成立。  同时,由于试用期合同结束,转正时,公司还要与你签署一份劳动合同。这样相当于连续签了两次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这一点来看,签署试用期劳动合同真是得不偿失。  但是深究一下,《劳动合同法》规定那么明确,为什么这些单位有这样的冲动,乐此不疲地签署试用期不成立的试用期合同呢?难道这些公司老板都是傻瓜吗?  如果对试用期合同作进一步研究,可以发现,《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设立试用期的一大意义所在。

  但是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在实践操作中是比较困难的,使得试用期的设立不能达到很多用人单位的预期。但是,如果利用《劳动合同法》第44条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规定则可以方便得结束试用不满意的员工。  当然,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过好在金额不算多,除了试用期正好六个月的人以外,其他只需要给半个月工资就行。  有人会问,这样做虽然有便利,但仍然会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呀。

  在签署转正时的劳动合同时,如果将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包含之前试用期合同的期限,就相当于覆盖了之前的劳动合同。加上试用期合同中对试用期的描述与转正时签署的那份相互印证,更加强化了这两份合同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所以也就不存在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  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时,发现只签署试用期期限的,最好拒绝,要求公司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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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合同和劳动合同是要一起签的嘛
试用期应规定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内
请问试用期要签劳动合同吗?
你好,试用期一样需要签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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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你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入职第二天到一个月之内签订。
试用期需要单独签劳动合同吗
员工入职须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合同不能单独签订,否则视为无试用期。
试用期有单独签劳动合同吗
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无论是不是在双方自愿且真实的意思表示下成立的,均无效。
能单独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么
员工入职须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合同不能单独签订,否则视为无试用期。
试用期能单独签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试用期需要单独签署试用期合同么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多六个月。 如果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限最少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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