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岗位适合劳务派遣用工方式

更新时间:2018-07-23 14:32: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在众多岗位上并不是所有岗位都适合劳务派遣工方式的,哪些岗位适合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呢?对劳务派遣单位又有哪些要求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劳动合同法》限定了劳务派遣岗位的范围: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具体哪些岗位可认定为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列举,或许今后出台的司法解释或实施细则会有所涉及。

  目前,有些企业的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特殊岗位用人,银行、保险公司因编制所限使用编外人员,一般由劳务公司派遣劳务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为了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劳动合同法》还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延长了劳务派遣期限较短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防止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串通规避有关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规定的行为。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对劳务派遣单位有哪些要求

  (1)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严格劳务派遣单位的准入限制,提升劳务派遣单位的资金实力,加强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保护力度。

  (2)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稳固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增强被派遣劳动者的职业安全感,防止劳务派遣单位采用短期合同的形式逃避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3)被派遣的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以保障劳动者在无工作的情况下不至于陷入生活困顿。

  (4)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5)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为了防范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人单位借助其强势地位,以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向劳动者收取费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务派遣单位不能与劳动者约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应当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希望小编整理的能给你提供所需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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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岗位可以用劳务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主要适合临时性、辅助性或者代替性的工作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劳动的岗位。
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的完善
您好,目前合法,劳务派遣与劳动者属于劳动关系,其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以及其他劳动报酬。很多企业采取这种用工方式可以节约一部分用工风险
哪些岗位适合劳务派遣用工方式
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下,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不仅涉及到劳动者和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企业,更涉及到接受派遣劳务的用工单位。
公岗性岗位劳务派遣一样吗
您好,公益性岗位可能也是劳务派遣。
公益性岗位能不能够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来派遣用工?
您好,根据您的工作性质判断,一般来说是允许的
用工单位更换劳务派遣用工公司后赔偿金按照什么标准给。是实际用工年限还是最后一个劳务派遣用工公司的
1、劳务工与劳务派遣部门签订的是劳务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有用工协议,合同关系。 3、劳务工与服务的公司仍然构成劳动关系“劳务工的待遇不的低于服务单位同等岗位的工人的待遇”所以劳务工仍然应该得到经济补偿金等应得的待遇,另外劳务派遣单位可以根据与服务单位的合同要求服务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我出生于2008年,可以打暑假工吗?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不予报销。我们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处理
我想应聘一个电话客服不知道是不是违法的
您好,您可以向工商部门咨询。
没有直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辞职老板说要提前20天,然后我现在要走,他说要冻结工资
当然是不合法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局反应。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劳动部门监管劳动用工和工资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