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收养可以办理收养登记吗

更新时间:2013-05-28 17:00: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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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的事实收养可以办理收养登记:

  1、1992年《收养法》实施前形成的事实收养,按相关文件规定,由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后,凭收养公证书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登记。

  2、1999年4月1日前公民之间依法协议的收养,送养人与收养人已订立书面协议;符合原收养法有关收养人、送养人基本条件;已建立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公证当事人和主要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和收养事实无争议。当事人可凭收养公证书到派出所进行户籍登记。

  3、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查找不到父母、捡拾证明不齐全的弃婴(儿),可由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确认,街道、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并出具证明,经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询问登记后,到县级民政局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4、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条件,收养非社会(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想知道劳动合同试用期。但未及时办理收养登记,又经县级计生部门批准生育的,由 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村(居)委会确认,街道、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初审后,由县级计生部门出具子女情况说明,再到县级民政局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5、收养人不满30周岁的,持相关证明材料,你看任何事物都需要休息和放工。将弃婴(儿)送交当地社会(儿童)福利机构抚养,原收养人可与该福利机构签订义务助养协议,待收养人年满30周岁,且符合其他收养条件后,到县级民政局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6、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年龄相差不满40周岁,但符合其他收养条件,如属于或妻子死亡前共同抚养,现由男方抚养,可凭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民政部门证明)、其妻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县级民政局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7、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无法办理收养登记的,如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已共同生活5年以上,且收养人具有抚养教育能力的,可向公证部门申请办理承担抚养责 任公证,经派出所调查核实,报县级公安部门审批后,在收养人户口所在地为被抚养弃婴(儿)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如收养人无抚养教育能力,相关部门将动员其将 抚养弃婴(儿)送交当地社会(儿童)福利机构抚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如何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人申请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并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公章的本人年龄、婚姻、有无子女、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收养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当事人应当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询问或调查应当制作询问笔录或调查记录。

  (三)登记。经审查,凡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凡不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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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实收养可以办理收养证吗
这个情况是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的
以收养6年但没办过任何收养证明,算是事实收养吗
现在不承认事实收养了,还是要把相关手续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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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多长时间为事实收养
收养几年均不可能成为事实收养,因为我国不认定事实收养,合法的收养关系必须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之后,才能认定收养关系成立,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2012年后收养
你好! 按照收养法规定的话自1999年以来法律已经不再承认事实收养,可是实际情况下可以去补办收养手续的
事实收养可以办理收养手续吗
如何办理收养手续问题: 《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没有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关系成立吗
如何办理收养手续问题: 《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事实收养的孩子能补办收养手续吗
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办理事实收养到那里办理
没有事实收养,到民政局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可以去哪里领养孤儿
收养人可以与抚养孤儿的监护人直接联系,也可以到儿童福利机构收养孤儿。无论是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还是与孤儿的送养人达成一致后订立收养协议,都需要到县级以上人民
上了户口的三岁孩子是可以送养的是吧
孩子送养需要的手续:如果是生父母送养子女的,应当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协商一致后和收养方签订收养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不是亲戚就不能收养孩子吗
收养小孩被收养人条件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无力抚养子女的,可以送养。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的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你好,问一下未婚满30岁男方能不能收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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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个事情,一个女的说孩子养不起,自己又生病,想把孩子送人,我可以收养吗我可以收养吗?
收养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领养孩子: 1、被收养人需要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收养人需要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想领养一个孩子
法律分析:有犯罪记录是不可以领养孩子的。按照相关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
我想领养一个孩子
收养小孩收养人需要的条件:1、要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2、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3、年满三十周岁;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
成都收养小孩条件有哪些?
一、收养孩子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收养孩子应具备的条件有:(1)夫妻双方超过30周岁且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