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怎样规定?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什么?生育保险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基本政策,那么生育保险待遇是怎样的呢?有什么具体的报销条件呢?下面跟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生育保险缴费是由单位承担全部费用,个人不承担其费用;能够获得生育保险的人也仅仅是女职工其单位有缴费生育保险的“女”劳动者才可以获得其报销与补贴。而单纯的男性职工其单位有缴费,则是不能获得相关费用的,主要是促使单位缴费统筹生育保险资金来源。
女工生育保险是国家或企业在女职工生育期间中断劳动或工作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主要内容是在女职工生育期间对她们提供医疗服务和产假工资或生活补贴待遇。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如何办理生育保险: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须携带以下材料:
1、生育
(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
(3)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2、引、流产
⑴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⑵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码);
⑶未生育者须提供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复印件,未领取生育证者,须持结婚证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已生育过的女职工不用提供;
⑷医疗费收据原件;
⑸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⑹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需复印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
3、计划生育手术
⑴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⑵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码);
⑶检查费、手术费收据原件;
⑷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⑸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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