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

更新时间:2018-05-08 10:14: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单独二孩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二胎,上海单独二孩申请流程是这样的?上海申请单独二孩需要哪些材料?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符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夫妻,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向女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 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再生育申请表,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二)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乡、镇人民政 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申请,乡、镇人民政 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意见,并将受理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报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三)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 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受理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告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理再生育子女手续时,申请人应当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表,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1)申请表

  (2)再生育子女申请表;

  (3)身份证明;

  (4)户籍证明;

  (5)婚姻状况证明;

  (6)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和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应当提供本人是独生子女的声明。

  (二)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二款第四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关部门的鉴定材料或者诊断证明材料。

  (三)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应当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

  (四)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应当提供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从事出海捕捞有关证明。

  (五)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提供收养证明。

  办理条件

  (一)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1、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2、生育的第一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3、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4、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5、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6、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7、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

  (二)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1、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2、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3、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4、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亡故,或者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可以视为独生子女。

  (四)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五)从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少数民族公民,迁入前取得原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再生育一个子女证明的。

  (六)符合国家关于本市居民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人结婚后的生育政策的。

  根据不同条件,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是独生子女的声明、相关部门的鉴定材料或者诊断证明材料、革命伤残军人证、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从事出海捕捞有关证明、收养证明等);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办理流程

  1、夫妻双方都为本市户籍的,到女方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再生育申请表,并提供规定的材料;

  2、对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意见,并将受理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报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

  4、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送的受理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理地址

  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

  17个工作日内。

  温馨提示:

  判断单独夫妻生育第二个孩子是否符合本市单独两孩政策,以孩子出生日期为准,在上海市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前单独夫妻已经怀孕,但孩子在政策实施以后(2014年3月1日)出生的,属于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应按照《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补办再生育申请审批手续。

  以上内容就是上海市生二胎准生证办理的流程,如果有什么不懂,可以线上咨询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未婚生第二胎计生委会找吗
未婚生孩子属于非婚生子,非婚生子可以由产妇自己或者产妇的父母签字。如果产妇没有结婚,在未婚的情况下也需要进行手术的签字,可以产妇自己进行签字,也可以让产妇的父亲或者产妇的母亲帮助签字,签字后可以进行手术。
第一胎女儿可以生第二胎
你好,对于教师单独可生二胎吗这个问题,生二胎并不是由所从事的职业决定的。生二胎的具体条件是由国家明文规定和当地政策决定的。比如某对夫妇第一胎孩子为智障或其他缺陷则可以生二胎;还有男方为家族独子,则也可以生二胎。 建议到当地计划办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第一胎是女儿可以生第二胎吗
你好,对于教师单独可生二胎吗这个问题,生二胎并不是由所从事的职业决定的。生二胎的具体条件是由国家明文规定和当地政策决定的。比如某对夫妇第一胎孩子为智障或其他缺陷则可以生二胎;还有男方为家族独子,则也可以生二胎。 建议到当地计划办咨询。
生了第一胎多久可以生第二胎
法律分析:“胎”的含义,指的是人或其他哺乳动物怀于母体内的幼体。一胎和二胎的关系,就在于该母体怀孕或生育的次数。“二孩”,指的是第二个孩子,是生育子女的个数。二孩,即为该夫妻生育的第二个子女。 在日常生活中,习惯性地对育龄妇女第一次怀孕后生育的,被称为生育了第一胎;第二次怀孕生育的,就成了第二胎。在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中,精确地直接指向是“第一孩”、“第二孩”,而不称为“第一胎”、“第二胎”,其原因就在于一胎生下的不仅仅是一个孩子,也有可能生育出两个或三个甚至更多的孩子。 因此,联系到目前实施的“一对夫妻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新政策,准确地说,这叫“两孩政策”而并非“两胎政策”。
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办二胎准生证要走那些流程
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如实填写表格中规定的全部栏目,签上姓名,贴一张女方一寸免冠照片,并将申请表送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送其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核实并盖章。 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 3、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4、对双方都是农民的夫妻的再生一胎申请,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第一胎办了准生证胎死腹中,生第二胎需要办吗
生二胎前具体要提交的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 2、申请人的户口簿; 3、《结婚证》; 4、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5、其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 6、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生一胎没有办准生证,现在二胎准生证怎么办理
可以到当地计生主管行政部门处理
宫外孕切除一侧输卵管后未婚夫不管怎么办
未婚怀孕,并不属于法律调整的对象。但是孩子出生以后,就形成了非婚生子女的关系。这是男的应该对子女尽到扶养义务,如果拒不支付抚养费,女方可以子女名义向法院起诉维权。
女方怀孕了,打胎了,男方说没钱,不给钱?
打胎男方不给钱可以起诉。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女方流产的,可以主张男方分担医疗费用,如果对同居期间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外以同居期间析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纠纷起诉至法院解决,可以起诉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如果生下小孩,还可要求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双方自愿才怀孕的,不能追究对方的强奸;如果对方是有妻之人,那么可以追究对方的重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 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咱这边有打婚姻这块的吗?
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方式: 1、夫妻一方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的; 2、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3、法律规定的其他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导致女方怀孕、男方是否要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男方导致女方怀孕,关于赔偿方面,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1、孩子生下来,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可以向男方要求抚养费。但抚养费的对象是孩子,也就是说钱只能花在孩子身上。这不属于赔偿。能向男方要求的只有怀孕期间的营养费、生孩子的医疗费等。但法院是否全部支持还不一定;2、堕胎,因堕胎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可以向男方要求。是否全额支付仍看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没有结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以对其歧视并加以危害。没有直接抚养非婚生子的亲生父母,理应要负担起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负担的期间直接到子女能独立生活。
拆迁姐弟家庭纠纷
你好,建议搜集固定证据起诉
父母不让我上学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家长不让孩子上学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报警处理或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法律依据
单身儿子上了亲妈妈怎么办
您好!留存证据及时报警。
小孩不去学校,有什么办法吗?
每个孩子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家长拿户口本身份证去教育局登记,然后根据片区安排孩子就近上校,如果学校不让上找教育局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