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五月一号起广东最低工资标准正式实施,从当前的1300元/月提高为1550元/月。和以往不同,广州最低工资标准2013年首次实现大一统,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市区完全一致。而之前,这5个区(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对较低。如2011年,广州市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月,但上述五区(市)则为1100元/月。
与此同时,《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也于1日开始正式施行。广东省人社厅劳动监察局提醒用人单位,5月1日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低于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经责令补足差额用人单位逾期仍不支付的,将面临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一倍以下的加付赔偿金责任。
广东企业最低工资上调19.1% 广州最低1550
从广东省人社厅了解到,省政府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深圳除外)。第一类地区广州市,提高19.2%,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元。
最高1550元/月,最低1010元/月
本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平均增幅19.1%。
其中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提高19.2%,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元。
第二类地区包括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四市,提高19.1%,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小时工资为12.5元。
第三类地区除原来的汕头、惠州、江门三市,增加了肇庆市,提高19%,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工资为11.1元。
第四类地区包括余下的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一市,提高19%,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小时工资为10元。
知识延伸——认识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年调整一次。2011年12月29日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到年底预计在1200万人以上,超过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前的最好水平,创历史新高。2012年8月9日,17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我国一项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最低工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1号)]已于2003年12月30日颁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方案,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研究拟订,并报经劳动保障部同意。
最低工资标准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而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必需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每年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由当地政府进行调整。
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要考虑的因素有: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确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比重法是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再统计出其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加上一个调整数。恩格尔系数法就是根据有关数据,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再乘以赡养系数,加上调整数。
我国内地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均正式颁布实施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