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地,双方约定好借钱,并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思签订民间借款合同的,那么便可以了,双方已经建立借款关系。但是,一方为避免另一方赖账,便要求进行民间借款合同公证。那么,怎样去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
根据《关于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意见》,以公证机关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订借贷合同,申请公证的,公证机关可根据《民法通则》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给予公证。
第二、公证机关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则,做到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
第三、公证处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具体形式,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第四、民间借贷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偿还借款(包含利息)时,公证处可以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间借贷合同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即借贷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2、有保证人担保的借贷,应提交保证文书及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和保证人有能力担保的证明。
3、以抵押作为担保借贷的,应提交抵押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抵押物为共有物的,应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共有人是夫妻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4、借款协议或抵押借款协议文本。
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协议中,双方约定借款利息的,一定要在协议中写明。否则,按照无利息借贷处理。
以上便是民间借款合同公证的办理的介绍,具体地,建议可以直接咨询公证机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