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能以死不继承为理由而不赡养父母吗

更新时间:2013-05-16 10:59: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子女有负担能力,子女就应无条件的履行赡养义务,而不能通过签订协议予以免除。

  在现实生活当中,有的子女以放弃继承父母遗产为理由,拒绝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律所禁止的。对于借故逃避赡养义务的子女,有关组织、单位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促使其改正错误,父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子女拒不执行人民法院有关支付赡养费的判决、裁定的,父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赡养是子女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具体是指子女为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的衣、食、住、行提供保障。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无条件的,直至父母死亡为止。不跟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应当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付给赡养费。有多个子女的,可根据各自的经济情况,共同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经济条件和父母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不得低于子女本人或者父母所在地群众的平均生活水平。

  扶助是指子女应在日常生活中对父母给予照料侍奉。特别是对由于年老、体弱、生病而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子女应当进行照料和侍奉。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能认为赡养扶助父母仅仅是支付赡养费,应当认识到扶助父母也是子女对父母的法律义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不赡养父母的可否继承遗产,朋友没有赡养父母的能力,到时父母去世是否还有继承遗产?
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如继承人存在过错,可通过诉讼确认不分或者少分。建议电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子女不赡养父母,咨询一下多少钱
法律规定不赡养父母,父母可通过诉讼要求赡养费,法院会判决子女给付父母赡养费。赡养费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无理老人状告子女不赡养
儿女不赡养老人的,老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根据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不赡养老人的子女有继承财产的权力吗
如果子女是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但对老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不赡养老人还是有可能继承到财产的,但是如果老人拟遗嘱的时候,不给遗产给不赡养者,就没有财产继承,这个主要还是要看被继承者的意愿。
子女不赡养老人,子女都不赡养
老人可以起诉子女要求履行赡养义务。
关于无效婚姻的法律诉讼
关于婚姻无效的法条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等。前述法律规定,重婚、未达法定结婚年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情况发生,应认定婚姻无效。且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何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信息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查询:1、一般由登记结婚的当事人,携带其合法身份证件(即身份证、户口簿等),提出查阅申请即可;2、如果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查询。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姑姑和侄子能在一起吗?应该没有血缘关系。他的祖母和我父亲是同一代人,但他们不是直系亲属。
姑侄关系不属于直系。直系亲属包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姑侄关系属于旁系血亲。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的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父亲有权赶儿子儿媳孙子出门嘛
你好,你想解决什么法律问题呀,具体描述进一步给出方案
小三与老公相互转帐是否抵扣
您好,关于你的提问,一般情况下: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