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障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保险一般保障的是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相关的施救费用。了解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是明晰明白车辆损失险是什么意思的前提,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碰撞、倾覆、坠落;
二、火灾、爆炸;
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暴风、龙卷风;
五、 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六、 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七、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另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车主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也有保险公司承担,担这些费用最高不不能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相关条例: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和特种车,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