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更新时间:2018-08-02 15:15: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人浏览

  供养亲属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的补偿。每个地区的抚恤金都不一样,那么关于天津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如何?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

  天津市调整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为保障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水平,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近日市劳动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

  《通知》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按月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自2009年1月1日起,供养亲属抚恤金在现行基础上工亡职工配偶每月增发10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月增发75元。本次调整后,工亡职工配偶的抚恤金实际金额达不到每月691元的补齐差额;其他供养亲属的抚恤金达不到每月518元的补齐差额。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通知》规定,因工负伤被鉴定为1至4级后死亡的职工,计发供养亲属抚恤金时,在职职工以死亡前领取的伤残津贴为计发基数,退休职工以死亡前领取的退休待遇(含工伤待遇补齐养老金差额)为计发基数。2003年底以前因工负伤被鉴定为1至4级后死亡的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计发基数低于1309元的,以1309元为计发基数。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天津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相关内容介绍,相信大家阅读过后有一定的了解,另外,大家对抚恤金赔偿等有疑问的,可以向找法网中在线律师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一次性补助金,其标准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一次性补助金,其标准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
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劳动局为你计算
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年限
供养亲属抚恤金范围的规定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一次性补助金,其标准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家属再婚后领取的抚恤金怎么办
您好,工亡抚恤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以及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等费用的补偿。 亲属领取工亡抚恤金的条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 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 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
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
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工亡中供养亲属抚恤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能不能同时申请
抚恤金按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情况来,依靠死亡职工或许主要生活来源,并且无劳动能力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等直系亲属才能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影响不影响员工上个月的工资,然后公司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时,只有甲方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单位不能随意处罚员工, 如果符合处罚的规定需要出具书面的通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就是我在工厂是去年六七月份离职的,这样影响我找工作,工厂这属于什么行为?
法律分析:工人去劳动局投诉了工厂,劳动部门会和用人单位进行沟通确认,用人单位会积极应诉,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
礼拜天强制加班,而加比周一至周六工资低
你好,劳资纠纷相关事宜,可详询
我去河北旅发客运集团公司面试客运员,结果安排到保安公司实习说是实习是真的假的?
这种情况,如果应聘的岗位和实际岗位不符,你可以提出异议并解除合同